濮县政文〔2018〕25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6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5〕75号),深入持久开展我县爱国卫生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以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城乡联动,整体发展,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振兴濮阳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1.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探索城乡长效管理模式。县爱卫会要强化对卫生县城创建的综合评价与指导,掌握城市卫生管理的新标准、新机制。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县城标准,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努力构建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的健康城市。2018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评审。
2.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实施病媒生物孳生地综合治理,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确保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完善预防控制设施,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流行。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研究,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3.以农村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以清除农村垃圾、改水改厕和污水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强县、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方式,解决农村垃圾围城问题;选择适当技术,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4.持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各乡镇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提高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加强对卫生乡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国家级、省级卫生乡镇监督管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积极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
5.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降低成蝇密度,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流行。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改厕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县财政要对改厕给予必要支持。要把农村改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2018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提高到80%以上;城乡公共厕所全部达到卫生厕所标准。
6.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宣传健康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常识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文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各级爱卫办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的宣传,组织好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和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各机关团体和城乡社会组织要组织、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健康意识,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民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7.积极探索爱国卫生运动新机制,加快爱国卫生工作法制进程。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依法开展工作。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爱卫会主任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高位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坚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增加经费投入。县爱卫会办公室要对爱国卫生工作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积极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加强乡镇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办公室要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做到有办公地点、有专项经费。各机关、团体、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爱国卫生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依法行政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也是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濮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卫生计生、食药监、工商质监、市政、城管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达到行业管理标准。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县年度考核目标,县爱卫办负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国家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表彰,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使爱国卫生运动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